经学院研究决定,自5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安排
第一节课:8:10-8:55
第二节课:9:05-9:50
第三节课:10:10-10:55
第四节课:11:05-11:50
第五节课:14:30-15:15
第六节课:15:25-16:10
第七、八节课:16:20-17:50
晚自习:19:00-20:30
二、机关处室等坐班制人员作息时间安排
上午上班:8:00-12:00
午 休:12:00-14:30
下午上班:14:30-17:30
因岗位特殊(如图书馆、后勤、保卫等)对作息时间另有要求的,以本部门规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