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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9-04-29 】

经学院研究决定,自5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安排

第一节课:8:10-8:55

第二节课:9:05-9:50

第三节课:10:10-10:55

第四节课:11:05-11:50

第五节课:14:30-15:15

第六节课:15:25-16:10

第七、八节课:16:20-17:50

晚自习:19:00-20:30

二、机关处室等坐班制人员作息时间安排

上午上班:8:00-12:00

午 休:12:00-14:30

下午上班:14:30-17:30

因岗位特殊(如图书馆、后勤、保卫等)对作息时间另有要求的,以本部门规定为准。